反映了检察官对案件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
2013-6-5 23:10:18 点击:
据案情透露,被告人许某光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某工业区1栋3楼租用厂房,开设生产假冒诺基亚手机的无证工厂,并雇佣谢某多(已起诉)管理该工厂,以牟取非法利益。2011年4月,警方接群众举报在该涉嫌生产假冒诺基亚手机窝点抓获谢某多,并现场查获涉嫌假冒诺基亚品牌手机及配件,涉案金额高达140余万元人民币。被告人许某光闻讯后迅速逃往老家藏匿。
2011年6月,被告人谢某多假冒注册商标一案移送至龙岗区院审查起诉时,办案检察官经过认真仔细的阅卷,发现被告人许某光作为工厂的老板、出资人及总销售人员,在本案中的作用至关重要,检察官遂要求公安机关抓捕被告人许某光,并在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时跟踪监督。2012年3月,许某光在家乡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被告人许某光等人假冒诺基亚注册商标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健康有序的市场运行秩序,也阻碍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此案的成功追诉,反映了检察官对案件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更表明了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犯罪行为,服务经济建设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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