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搬家至台湾:最严限硫令下船舶准备好了吗(附图)
上海搬家至台湾:2008年10月,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在第58次会议上通过《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VI修正案》,其中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船舶使用的燃油含硫量由3.5%m/m降至0.5%m/m。与此同时,中国、欧洲、北美等国家和地区相继划定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区,船舶靠港和停泊排放控制区将遵循更高的燃油硫含量小于0.1%的排放标准。
2016年,交通运输部发布《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对中国管辖水域内航行的船舶提出更高限硫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国际航行船舶进入中国内河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应当使用硫含量不超过0.1%m/m的燃油;自2022年1月1日起,国际航行船舶进入中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海南水域的,应当使用硫含量不超过0.1%m/m的燃油。
如此严苛的限硫令,已经成为压在航运企业和船员心头的一块重石,除了要应对和处理高硫油向低硫油转换造成的一系列技术问题(主机功率损耗、滤器堵塞、漏油等),增加工作负担外,由于世界各国和各地区对限硫令执法缺乏整齐划一标准,令航运业界无所适从,有的还要承受巨额经济损失甚至人身自由受约束的潜在威胁。
近日,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在其官网发布《2018年港口国监督集中大会战报告》(《CIC报告》),表面上看这仅仅是份按照惯例发布的发生在2018年9月1日至11月30日的港口国监督集中大会战报告,但由于其主题为“MARPOL公约附则VI”,《CIC报告》对研究史上最严限硫令的准备情况具有重要意义。 《航运交易公报》2019年第4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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