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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到台湾搬家:来天津港开航线,最多一次性奖励1000万!

2023-6-20 16:17:14      点击:

北京到台湾搬家:近日,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部署要求,做大做强做优港口经济,构建以港促业兴城、港产城相互赋能的新格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天津市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做大港口航运规模

  1.鼓励开通国际集装箱航线。对在天津港新开通国际集装箱直航航线并稳定运营一年以上的航运企业,新开通远洋航线年集装箱装卸量超过15万标准箱的,分档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航线的一次性奖励;新开通近洋航线年集装箱装卸量超过6万标准箱的,分档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航线的一次性奖励。

  2.鼓励发展外贸集装箱运输。对在天津港从事外贸集装箱运输的航运企业,外贸箱量年度排名进入前十且同比增长5%以上的,分档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奖励。

  3.鼓励开通国际滚装航线。对在天津港新开通滚装出口航线(含国际中转航线)的航运企业,单航次出口作业总量超过1000标准车辆的,按照不超过25万元/航次的标准给予奖励。

  4.鼓励强化集装箱环渤海内支线。对以天津港为中转港开展公共环渤海内支线运输的航运企业,年重箱装卸量较上一年度增长超过1万标准箱的,按照全年重箱装卸量和增量规模分档给予奖励。

  5.鼓励发展海铁联运。对在天津港开展海铁联运业务的港口经营人,按照运量、铁路运输距离、服务国家战略等因素给予奖励。利用“一单制”模式运输的,奖励标准适当提高。

  6.鼓励航运企业落户和扩大规模。吸引航运企业来津发展,对开业运力达到2万载重吨以上的航运企业,按照船舶运力规模分档给予30万元至200万元奖励。支持本市航运企业以新建、市外购置(含融资租赁)方式新增运力,对0.5万载重吨以上的新增营运船舶,按照每载重吨40元至100元的标准分档给予奖励,从市外以光租方式租入并经营的船舶奖励标准按照50%执行。

  7.鼓励头部航运企业提高运输效率。对本市连续经营两年以上的航运企业,年度水路货物运输周转量达到20亿吨公里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按照增量给予奖励,每家企业奖励上限为100万元;2022年度水路货物周转量前20名的,对自有并经营船舶按照每载重吨10元至3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单船奖励上限为100万元。